为了推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建设和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使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和合理化,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和“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鼓励学生依据自身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择专业,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和公共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
大类招生专业实施“1+3”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1年)和专业培养(3年)两个阶段。大类培养阶段是指新生入学至第二学期结束,在此阶段不分专业进行培养,在完成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后,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加专业大类的分流申报,第三学期正式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三、基本原则
为培养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专业分流按照“自主申报、择优录取、合理布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既考虑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方向的就业状态,又要结合各专业方向的培养条件与能力,同时避免毕业去向的过分集中。
(一)自主申报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二)择优录取原则。在学生填报自愿的基础上,每个专业根据填报志愿学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合理布局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专业资源现状和结构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审标准,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性。
四、分流计划
分流专业包括社会学、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农村区域发展、法学五个专业。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培养方案、师资设备、教学条件和以往学生就业升学情况,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表(本指标数不包括按学校规定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数)。
2020级分流计划表(按学科代码顺序排列)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分流人数(人) |
030101K |
法学 |
≤62 |
030301 |
社会学 |
≤32 |
120302 |
农村区域发展 |
≤32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32 |
1209 |
旅游管理 |
≤32 |
五、工作流程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分为指导阶段、申报阶段、分配阶段和公示阶段等四个阶段。
(一)指导阶段
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二)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每名学生需按顺序填报五个志愿。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学生志愿填报情况。
(三)分配阶段
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按学生志愿分流到相应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分流专业计划时,根据总成绩排名(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先录取至计划人数为止,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和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以此类推;当填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分流专业计划时,再从第二志愿中录取分流,以此类推。
(四)公示阶段
学院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按照分流后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六、分流依据
专业分流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为依据,按照课程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的总分进行排名。如总分相同,则学习成绩高者排前;学习成绩还相同,则按CET6、CET4、校内英语成绩先后排序。
总分计算方法:
1、学习成绩(按GPA绩点计算);
2、综合表现,对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科研创新、参与各类竞赛、奖励等项目进行量化,封顶为0.3。
(1)英语等级考试。①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加0.05;②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加0.1;③雅思、托福、GMAT等通过者,加0.1。
(2)发表文章(署名为第一作者):在校期间在公开出版物(ISSN、CN)发表文章1篇计0.05,最多不超过0.1。发表时间的最后期限为2021年4月15日,即必须在此之前正式发表的文章才纳入计分范围,不包括用稿通知。文章指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
(3)各类奖励。①科研获奖,获得国家级奖项加0.2,省部级奖项加0.15,市级奖励加0.08,校级奖项加0.05。同类奖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项计入。②文艺或体育活动竞赛奖励,获得国家级奖项加0.2,省部级奖项加0.15分,市级奖励加0.08,校级奖项加0.05。同一活动和竞赛不重复计分,以最高项计入。③科技专利,加0.1。以上加分项须在入校后获得;全国性学会颁发的奖励以省部级奖核算。
(4)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司法部门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扣0.1;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扣0.05。受到《院风建设通报》批评者,每次扣0.02。处分扣分最高不超过0.1。
七、时间安排
1、4月5日,公布学院分流方案和专业接收人数。
2、4月6日-4月15日,学院组织分流宣讲。
3、4月16日-20日,学生填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整理综合表现的相关材料。
4、4月21日,学院收取分流志愿申请表和综合表现加分项材料。
5、4月22日—23日,学院统计。
6、4月24日—4月29日,公示分流结果。
7、4月30日,将《大类分流名单汇总报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八、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组 长:姚兆余 姚科艳
副组长:朱利群 冯绪猛
成 员:路 璐 戚晓明 崔 峰 李 明 余德贵 孙永军 尤兰芳 陈玉元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执行、监督和解释工作;学工办负责综合表现材料的收集、汇总和核算;教务办负责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志愿,以及对大类招生专业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课程的认定与管理。
九、其他
(一)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
(二)民族生不参与全部学生的总分排名,实行单独分流,法学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2人,其他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1人,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和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分流,以此类推。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报者,视自动放弃自主选择权,学院将随机调配专业,后果自负。
(四)本方案由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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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5日